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4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稀土镁铸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等57种标准物质为国家一级标准物质,“高镁含铍铸铝合金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等61种标准物质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并统一编号,颁发“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此外,对由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研制的15种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的部分元素量值进行了变更。
截止目前,我国共有国家一级标准物质1220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1644种。
本次批准发布的标准物质详见国质检量[2004]124号文件及标准物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