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2004年到期的46种国家一级标准物质、93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进行复查,“稀土镁铸铁光谱分析标准物质”等45种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和“铜中杂质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等93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符合要求,批准换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截止目前,我国共有国家一级标准物质1262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1739种。希望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标准物质的推广、使用工作,加强对制造、销售和使用标准物质的监督管理。
(200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