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准“碳素结构钢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等138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见附件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见附件2),并统一编写,颁发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本次批准的标准物质,有用于产品质量检查和出厂成品检验、校对分析仪器、检定仪器性能、评定化学分析实验室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进行仲裁分析以及对分析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和技术鉴定的碳素结构钢、锌白铜、铅黄铜、铍青铜等标准物质,有保证发光产品如灯泡的质量与寿命,用于环保、节能的氮中氪、氩中氪、氩中氖等气体标准物质,有用于发动机制造行业的氦中氢气体标准物质,有用于检测定内空气质量、监测有机污染物的氮气中有机混合气体标准物质,另外还有一批对水环境和水资源监测评价有着重要意义的水溶液标准物质。
钢铁研究总院等单位新复制了纯铁中低碳硫成分分析等标准物质,现予以发布(见附件3)。
截止目前,我国共有国家一级标准物质1312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2448种。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标准物质的推广、使用工作,加强对制造、销售和使用标准物质的监督管理。
附件1:国家标准物质项目表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
附件3:新复制标准物质定值数据表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