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1、批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12家单位申报的61种一级标准物质、长沙弘晖气体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申报的96种二级标准物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并统一编号,颁发“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2、批准无锡石油地质研究所等单位研制的5种一级标准物质、16种二级标准物质申请换发许可证。